扬教〔2019〕55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教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系统干部队伍梯队建设和促进年轻干部快速成长,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教育系统第十一期青年后备干部培训班,现就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扬中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推荐条件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强化“四个意识”,讲政治、敢担当、立潮头,工作实绩显著、群众公认度高,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左右。
2.学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经历:有学校中层干部或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班主任等工作经历,有援疆援陕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现任教育系统后备干部,本次不作为推荐对象。
三、推荐名额
1.中小学:教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的可推荐1名,100人及以上的可推荐1—2名,200人及以上的可推荐2—3名;
2.幼儿园:现有规模在5轨以下的可推荐1名,5轨及以上的可推荐1—2名;
3.其它单位:可推荐1名。
四、选拔方法
1.民主推荐。学校组织召开教职工会议,公布后备干部选拔条件和名额,开展民主推荐。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本单位拟推荐初步人选。
2.民意测评。对拟推荐初步人选由全体教职工进行民主测评,同意率必须达80%以上。
3.公示上报。拟推荐初步人选在本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正式推荐人选,由单位填写《教育系统青年后备干部推荐花名册》(附件1)及《教育系统青年后备干部推荐表》(附件2),并于6月14日前报局人事科。
4.综合考评。教育局组织对各单位推荐人选开展综合考评。
5.确定人选。局党委根据综合考评情况,集体研究确定后备干部人选,纳入教育系统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并按《扬中市教育系统后备干部成长考核工作实施办法》实行动态管理。
五、工作要求
选拔培养青年后备干部工作,是加强我市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宣传、认真组织,推荐选拔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真正将德才兼备的人才选拔出来,为我市新时代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特此通知。
附件:
1.《教育系统青年后备干部推荐花名册》
2.《教育系统青年后备干部推荐表》
YJ55fujian.doc
扬中市教育局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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